铜川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 《铜川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11-22 18:1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2012〕90号)《铜川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铜政办发〔2022〕2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铜川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3年12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号铜川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

邮编:727031

联系人:王盼           联系电话:0919-2851682

邮箱:tcybdy@163.com   传真:0919-2851682

附件:铜川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铜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


网络编辑:张家驹
信息审核:冯永亮